環保小常識

 

資料來源:台中市 環保局-資源回收網 http://recycle.epb.taichung.gov.tw/recying/recying_01.asp


 

資源回收
 

人人有責


公告應回收一般廢棄物的項目

環保署公告之回收項目:紙類、紙容器(含鋁箔包、新鮮屋、利樂皇、牛奶盒、紙製免洗餐具)、鐵類、鋁類、玻璃類、塑膠類(含PET、PE、PVC、PP、PS之容器及其他製品,不含美耐皿餐具)、生質塑膠容器、保麗龍、乾電池(含紐釦型電池、行動電源)、機動車輛(含汽車、機車)、輪胎、鉛蓄電池、農藥容器、環境衛生用藥容器、電子電器物品(電視機、洗衣機、電冰箱、冷暖氣機、電風扇)、資訊物品(筆記型電腦、主機板、硬式磁碟機、電源器、機殼、監視器、印表機、鍵盤)、照明光源(含直管、環管、燈泡等)、光碟片、行動電話及其充電器(含旅充、座充)。

 

  • 臺中市增加公告之回收項目:舊衣(不含枕頭、棉被等) 、養豬廚餘、堪用家具、食用油、廢潤滑油、塑膠袋(不含鋁箔、紙等複合材質)、彈簧床墊、陶磁磚瓦、小家電。
  • 臺中市試辦之回收項目:二手物品:玩具(含絨毛及塑膠玩具)、家飾品、餐具(杯碗盤碟等)、服飾(含鞋子、包包等)及書籍雜誌等五大類為主;堆肥廚餘、水銀體溫計。
  • 回收義務人:各製造、輸入、販賣業者及其受託之基金會、消費者。
  • 服務電話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:0800-085-717
  • 臺中市資源回收專線:04-22294025
各單位應配合事項表
角色 應配合事項 優點
社區民眾、學校
  1. 組成社區回收互助團體,將垃圾分成 資源垃圾〈紙類、容器類、及含汞水 銀廢電池〉及一般垃圾,以配合政府 資源回收分類措施
  2. 對於應回收之資源垃圾,應予適當之 前處理:洗淨、瀝乾、壓扁等
  3. 將資源垃圾交由清潔隊或回收商。
可得到適當之回饋金作為社區維護管理基金 。
地方政府《清潔隊》 配合政策定時、定點、定線回收。 可為資源回收與清除相關機具、設備、維修、運轉費用及相關人員之獎勵金。
回收商 配合政府輔導,強化成為制度化且組織化的民間回收團體,建立良好之回收系統。 降低回收成本,增加回收量,提高收入及利潤。
回收基金會 支付回收清除處理費。
  1. 取消回收率之限制 ,降低回收成本。
  2. 消弭回收率造假誘因。